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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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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了一张沙漠地图,游戏开始,玩家们有序的排成一排。
我的英雄是系统送的最初始的角色,一身黑,还带着黑色头套,像一个贼,偷心的贼,有一点渴爱,萌化了老夫的少女心。正当我准备大显身手秀走位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我变成了一只绿色的大胖子,顶着一个喝了十几年啤酒才能有的啤酒肚,特别显眼。噢!不,我明明非常英俊潇洒且帅气,怎么能变成一个身材臃肿的胖子呢?我明白了,原来我们最后都会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转念一想,当僵尸也挺好的,可以体验追逐人类的快感。恐慌,颤抖,慌忙逃蹿吧!弱小无助的人类。我迈着坚定的步伐,准备向人类靠过去时,我发现旁边有一只和我一样的大胖在往反方向跑,哎!等等,人类在这边呀,你去哪里?我以为操作那只大胖是个瞎子,结果我视野之内的大胖,行为都和这只如出一辙,他们好像在逃,往没有人的地方逃蹿,这么大的地方,就剩我一只僵尸了,啊!这。
很快,我便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人类没有跑,他们纷纷掏出来枪,ak47,m247,Aug,火神加特林……这些枪都对准了我,啪!啪!啪!无数的子弹射在我身上,这些子弹绞进我的肉里,溅出绿色的血,可是我却感觉不到疼痛,也对,我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子弹让我减速了,只能一点点的往前挪移。我瞄了我头上的血条,下面还有一个醒目的数字——18000原来我有这么多血,我开始原地蹦迪,这攻击给我搓澡似的,突然我的血条莫名其妙的骤减,身上开始变红,我知道我快要不行,如果我死了,请把我埋在……遗言还没说完,我已经变成了一座冰冷的墓碑,上面还刻了我的名字——一颗手榴弹,明明刚才我还在那活蹦乱跳,唉!生命真是短暂。我的宏图霸业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不甘心,即使做不到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做不到戈尔泰的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我不应该这么悄无声息的死去,我还没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发现我死后有了上帝视角,能观察到其他大胖的行踪,又看到左下角有个聊天框,我决定发挥余热,出卖队友。右下角有一个,人类很快就找到了那只大胖,30秒不到,他也变成了一座冰冷的墓碑,他死了,而且我是帮凶。我的心,隐隐作痛,但很快我便自我安慰道,这只不过是他冷眼旁观的代价罢了。
在我的努力之下,游戏很快就结束了,原来出卖队友,也是一件这么有成就感的事。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