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舞雪·樱落
TapTap
独家记忆
独家记忆
买过即玩过
234
玩过游戏
3
购买游戏
1552小时
游戏时长
63
游戏成就
玩过
游戏时长 41 分钟
实际上目前来说我是没资格打分的,因为我既没买也没玩,听朋友安利我这款游戏,所以我才过来看看。
但是逛了逛评论区,发现很多人在争论什么25块钱值不值,或者宁愿买几百块钱的皮肤也不愿买25块钱的游戏等等。
实际上出现这种评论,大多数都是在安利失败的情况下出现的抱怨。但是越这么抱怨,越会起到反效果。
拿单机游戏和网络游戏比较,是不理智且不合适的,因为不具备可比性。
网络游戏,大部分都是功能复杂,内容繁多,实际游戏内容占所有功能的50%都不一定。因为网络游戏其实玩的是社交,根本不是游戏。如果你会做人,会做事,不用充钱也能玩的如鱼得水,而那些以为充钱就能变强,弄一个极品号怎么样的人,都是在网游里玩“游戏”的人,我不能断言说他们是社交废,但他们就算是把所有财产全充进去,也只不过是开发商赚钱而已,他们依然玩不懂这个游戏。这里不详聊。
竞技类游戏,这个要单独说,因为它可能是网络游戏,也可能是单机游戏,毕竟就算是单机游戏,有些游戏也有多人对战功能。但总体上说,竞技类游戏,跟打扑克打麻将几乎没有区别,与人斗其乐无穷嘛,斗智斗勇既是天性也是本能。
单机游戏,首先它是一个作品,其次才是一个游戏。它跟一本书,一部电影,一首音乐,本质上没有区别,是一种艺术创作。网络游戏50%是游戏,单机游戏百分之百是游戏。
由此可见,网络游戏制造者,他就是个纯粹的商人。单机游戏制造者,首先是一个作者,其次才是一个商人,而且可能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所以,有什么好比的呢?
玩网游,快感大多来自于**,是一种很肤浅的快感,但所有人乐此不疲。包括英雄联盟卖皮肤,我有你没有,帅吧,酷吧,200块钱呢。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玩单机,是一种享受,享受游戏本身。
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你用心玩完一款单机大作,可能会浮想联翩,感慨万千。但你打完一把英雄联盟,想的大概就是艹,我家打野真坑,我家上单真坑,我家中单真坑,我家辅助真坑,我家射手真坑。
玩过
在世界上没有某种游戏类型时,当有人做出来了这种游戏并且还不错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鼻祖,在这种情况下,之后除了这种游戏本公司的其他公司做相同类型的游戏都会被灌上抄袭的名号。
之后会有无数跟风作品出现,各有突破和创新来吸引部分被鼻祖游戏吸引的玩家来达到跟风的目的。
但是当你没有创新只是把其他同类的作品的亮点拿出来揉捏在一起时,虽然理智告诉我这样是不错的,融合了各个游戏的优点,但是情感上让我觉得恶心。
鼻祖游戏是开拓者,后来的所有游戏都是在走鼻祖游戏开拓出来的道路,却用创新不停的拓宽这条路。当你不去拓宽这条路,反而沿着前人的脚印去走,对这条路毫无新的拓展时,你凭什么在移动端上抢原本就属于移动端的老群体?
作为真猎人假讨鬼废噬神的我来说,看到这样一款作品,理智告诉我不要噴,情感告诉我使劲喷。
喷你不是目的,只是想告诉你怪猎也好讨鬼也好做成网游土壤不会太好。毕竟中国不是国民猎人的日本,腾讯猎人在中国的地位也没有边境在日本的地位高。
这里要说明,没有噴腾讯猎人的意思,毕竟人家腾讯不是抄,是代理~不得不说,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代理过来,做的再烂,起码没人喷抄袭。
作为一个几千小时的老猎人还是认准了卡表的掌机XX和4公主的世界,讨鬼其实也是很不错的游戏,只是机制比较单一。噬神者的画风就足以吸引喜欢狩猎的2次元死宅,可以说各有各的卖点。
可惜的是,我并没有看出你的卖点在哪。
另外,本人不玩腾讯猎人。
也没说这是腾讯游戏,我知道这是网易的。
我要说的是,游戏界的抄袭是很难分辨的,有些人强词夺理,说东西都不一样怎么能叫抄袭?游戏是数据,同样的核心,人家叫怪猎,你叫猎怪,就不是抄袭了?说什么原搬数据才算抄袭,呵呵这么说的人都是游戏公司的水军。
同样的玩法,你把怪换个名,武器换个名,就不叫抄袭?你可以不叫抄袭,这叫换皮。
你倒是来点创新啊。
虽然都是走怪猎的路,人讨鬼和噬魂的机制和玩法,甚至武器操作方式跟怪猎都截然不同。
这游戏不是抄怪猎,是每家抄一点,然后就是原创新游戏了。
呵呵,游戏界的抄,指的是抄创意和核心玩法,不是同名道具和数据,小学生抄题还知道改改东西免得说被抄的呢,因为没有完全相同的数据和道具就说不是抄袭的人,都是公司的水军,引导大众视听的。
另外,公司如果承认借鉴,那还是麻烦在借鉴的同时增加创新吧,不然老猎人不一定吃这口冷饭。毕竟猎人是小众游戏,只是一味地搬运照抄打情怀牌老猎人不一定吃,毕竟不管怪猎噬神讨鬼都是掌机游戏,为啥要在手机上玩山寨版?没创新的东西,凭什么吸引老猎人群体?
居然联动了仁王,搞笑吧?你的定义难道从共斗改成了五双?????看在仁王的份上,再去一颗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