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陈述是:
你说自己在微博上认识的女朋友,网名叫麦当娜。在你口中,她是一个喜欢猴子的漂亮女孩。你们在今天的20:20来到这里然后被检查。你喜欢称呼她为Baby。你声称,你们是通过电瓶车碰面的。在情侣酒店里面,你说你们刚才在洗澡,我们没有发现她最常用的化妆品宝拉珍选。你清晰的记得你们交往了345天。她的名字雪丽也深深印在你的心里。她是一个喜欢运动的女孩,最喜欢的运动是羽毛球。她今年已经17岁了,是一个聪明的广西女孩,也是一个迷糊的歌手。因为你跟女友联系很频繁,你记得她的手机尾号是8689。
你的答案是:<color=blue>小傻瓜</color>
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这是你之前的答案:<color=red>Baby</color>
惩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