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踩网易游戏,被判赔百万;上市公司虚假报账,被罚700万 | 一周说「法」
文/诺诚游戏法 朱骏超 陈杰
01
《阴阳师》维权案判决书公开,
“拉踩”广告构成商业诋毁
近日,《百鬼物语》与《阴阳师》游戏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二审判决书公开。
此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认定被告三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按照侵权事实的参与度,A公司赔偿网易100万元,B公司对其中的9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C公司对其中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2016 年,网易上线发行《阴阳师》手游,知名度较高。2018 年,A、B公司运营的《某某物语》上线,可通过C公司平台获取,与《阴阳师》属同类游戏产品。
网易发现《某某物语》与《阴阳师》美术风格等相似,且《阴阳师》美术作品在《某某物语》中被多次使用,还在C平台发现“拉踩”(夸一贬一)《阴阳师》的文章。网易遂向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法院)起诉三家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承担赔偿责任。
诺诚评论:
针对被告的商业诋毁行为,我们认为本案判决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
(1)比较广告本身并非必然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对广告内容是否属于客观评价采取较为严格标准。即便是否需要“肝”的评价本身是中性的,不存在明显贬低的含义,但是如果存在“以己之长攻彼之短”的片面评价行为,导致玩家对游戏整体的评价产生误判,则属于商业诋毁行为。
(2)在字母缩写与游戏类型等元素结合,指向性足够明确的情况下,用字母缩写来指代具体的游戏名称,并不能规避商业诋毁的风险。
(3)在广告主显名发布比较广告的情况下,玩家对于广告主拉踩言辞的信赖度会降低,因此对于比较措辞的准确性要求,匿名发布的标准要高于显名发布的标准。
02
盛趣获赔160万,
首例网游诉游乐园商标侵权案二审宣判
首例网游诉游乐园商标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龙之谷”和“华昌龙之谷”游乐园,侵害了盛趣游戏旗下《龙之谷》游戏的商标权。被告被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盛趣游戏160万余元。
据悉,《龙之谷》是由盛趣游戏、上海欢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一款游戏,于2017年上线运营。
2020年,盛趣游戏发现,南京一游乐园以“龙之谷”“华昌龙之谷”进行命名并进行大量宣传推广,使得大量用户误以为该游乐园与《龙之谷》游戏存在关联性。
盛趣游戏发函要求游乐园运营方进行整改未果后,遂将其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行为侵害了盛趣游戏商标专用权,从而判决被告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并将《龙之谷》商标获评《上海好商标》以及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作为判赔的重要考量因素,判决被告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300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并提起上诉。9月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并驳回被告的全部上诉请求。
诺诚评论:
以本案为鉴,在证明游戏商标知名度时可以尽量找认可度高的官方评价进行佐证,其次是权威性较强的媒体报道,再者是游戏榜单或游戏官方社交帐号的粉丝量等,以争取尽可能高的判赔额。
而且,结合我们过往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经验,若适用法定赔偿作为商标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会成为影响判赔额的重要因素,建议游戏公司选择诉讼管辖法院时,也需将此列为考量因素。
03
运营游戏私服8个月赚488万元,
25人被判刑
近日,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其中25人被判刑,另有4人因未达够罪标准作不起诉处理,但仍受到了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2022年底,蒋某经黄某介绍,二人合谋利用某热门游戏私服代码牟利。黄某负责技术工作,蒋某负责租赁服务器等。黄某将充值比例由官服的1:100改为1:100000。
2022年12月底私服搭建成功,蒋某找到曾某等7人组成收款团队,并且发展了19个下级代理,通过多种方式推广私服游戏,8个月非法经营数额达488万元。
【判决结果】蒋某、黄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九个月,分别并处罚金33万余元、36万余元;曾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余22人均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另有4人因未达到够罪标准已作不起诉处理。
【行刑衔接】针对不起诉处理的4人,检察院发挥了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其中2人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另2人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诺诚评论:
游戏私服问题一直是游戏公司的心腹大患,如果无法有效管控,则会严重损害游戏公司的收益,以及缩短游戏生命周期。
游戏公司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监测游戏私服问题。一经发现相关情况,可考虑从民事、行政、刑事多角度切入维权,以全面打击私服产业链。
04
游戏公司虚假记载被查,
母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罚700万元
9月14日,某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7年并购的游戏子公司被证监会认定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超3亿元的利润。虚增利润是因为该游戏公司与广告代理商合作期间,未将已消耗的游戏推广充值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而是大量挂预付账款。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时任副总裁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