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事件里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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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心养性,感觉已经看破了红尘,看啥都是在看众生相,看到皮肤事件里官方、获利又被处罚的当事人、普通玩家,三方各执一词,全都说着对自己有利的话,活脱脱一出罗生门,忍不住想聊几句。
1.犯错与责任承担。
从常理来讲,不管是人还是机器,都难免会犯错,又从常理来讲,犯错一方通常需要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
所以对于一些当事人说的“是官方犯的错,所以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不应该回收不当得利”这个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的。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你上街丢了手机,就不应该去找,因为丢手机是你自己犯的错,你应该承担无限责任,无条件的把手机送给捡到的人。
2.公序良俗里的责任划分。
我们的公序良俗是非常有意思的东西,对于责任划分的标准通常不是“对错”而是“强弱”,默认由强的一方多承担责任。
比如,如果是一个大公司犯了错,标价错了,大众会认为就应该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还要再额外补偿,因为公司是“强的一方”,但是如果是一个卖菜的老奶奶标价错了,大众会认为老奶奶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老奶奶是“弱的一方”。
3.不当得利与不知者不怪。
很多人喜欢用“我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来表达自己的冤枉和委屈。这里有概念上的错误,“我不知道”属于自身主观认知,是没办法影响到客观发生的事实的,最多是酌情减轻处罚。
如果你是个法盲,不知道酒驾犯法,所以你酒驾就不会受到处罚吗?那是不可能的事。
不管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不当得利者都会受到处罚,否则每一个犯了错犯了法的人都会说“我不知道”。
4.皮肤事件的合理处理方案。
官方:虽说犯错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但是因为官方与玩家是“强与弱”“卖家与消费者”的关系,还是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但是这个责任绝对不是那种营销号看多了的人说的“银行多吐钱送给储户”,而是给所有玩家发放安慰补偿。
顺便聊一下这个事件,国外有些银行是属于私人所有的,就相当于我开了一家小卖部。而这个事件,就相当于是,我给小卖部的商品标错价了,然后被人低价买走了,按照法律,我是可以追回商品的,但是我是个大气不差钱的人,于是就大手一挥把商品送给买东西的人了。这只是个单独事件而已,上升不到国内国外价值观差异,你捡到王思聪的钱包他也可能大手一挥送给你。
被处罚的当事人:虽然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毕竟是不当得利者,处罚也不重,就不要哇哇叫了,没收不当得利部分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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