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管理员
物业管理人是指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过专业维护和管理建筑物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场地,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健康和公共秩序,为业主和用户提供服务的人员。物业管理人是指为经营目的而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管理人,为业主和用户提供各种全面的有偿服务。物业经理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和较强的表达计算能力,是实施就业准入的职业之一。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目前开考等级:四级、三级、二级)
工作内容:
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公共服务
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