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折掌藏锋剧情梳理——其他剧情
2023/04/16552 浏览综合
①青衣女子支线
贯穿一到九章,是对背景故事即沐临烟身世、四弦子与荆红娘、余夫人关系的补充
②西北匪徒
西北大漠匪患连天,而位于离匪寨最近的村落,虽然有幽冥教的保护,没有被赶尽杀绝,但也不得安宁。村民洛云韬的父亲行侠仗义,为了剿匪深陷匪寨,不幸遇害,而作为儿子,为父报仇是洛云韬一直以来的愿望,奈何势单力孤且村中百姓都对匪徒颇为畏惧,于是洛云韬央求少侠替天行道,为父报仇,还村民一个安宁。
剿灭匪寨后,洛云韬与少侠回到村中,奈何,知道真相的村民不但没有高兴,反而对二人恶言相向,原来,匪寨中有大当家陈中樵与二当家吴启伸,陈中樵本着“竭泽而渔”的观点,没有将村子毁灭,吴启伸心狠手辣,主张赶尽杀绝的观点虽与大当家不符,但也并无他言,且吴启伸时常外出,不在寨内。
村医荆红娘劝少侠离开,毕竟洛云韬是本村村民,再怎么说其他人也不会故意为难,并委托少侠帮助她去采摘一味草药。
采药归来,村子已经被吴启伸率人荡平,村民尽数遇害,洛云韬怀着最后的不甘与对自己为父报仇正确与否的疑问,陷入了永眠。也许正如荆红娘所说“一片侠心自然是好事,洛云韬大仇已报再无奢求,自是痛快,但其他人却也无辜。不怪少侠,不怪洛云韬,只能怪这就是江湖。”
③应夫人与教书先生
“有些事情,阎王都难以断清,何况青天大人”
作为教书先生,应先生在杭州颇有名气,有人称赞其教导有方,也有人用春风化雨形容他的教育。但是,作为应先生的儿子,应公子缺乏教育,且性格极其顽劣。
这一日,应公子与好友刘书生在酒楼喝酒,各吐不快,刘书生闷闷不乐,称自己十年寒窗无人问;应公子则埋怨青楼的姑娘愈发无趣。正当两人愁闷无聊时,张家女儿来到了酒楼为嗜酒的父亲取酒。张家女儿离开后,应刘二人嘀咕了几句便跟了出去。
来到湖旁,应公子出言轻佻,意图轻薄张家女儿,张家女儿为保贞洁,投河身亡。害怕的刘书生想要报官却遭到了应公子的阻拦,二人随即殴打起来,刘书生被活活打死。
刘母想要为儿子讨回公道,谁曾想,应公子的母亲——应夫人是原知府的女儿,为了讨个生活,大家都不敢替刘母伸冤,无可奈何。痛心疾首的应先生主动报官,将儿子送到衙门问斩。
从此以后,应夫人整日活在仇恨当中,意图用应先生与刘母的命为自己的儿子偿命。
④没药老人与藏药老人的故事
没药与藏药出自书香门第,二人一母同胞,虽长相极为相似,但性格迥异。作为兄长的藏药年少轻狂,相中了齐家之女齐远瑶。齐远瑶同样倾心藏药,并将自己的靛蓝玉梳送给藏药,以此作为信物。但齐家为武学世家,对书生似乎秉持偏见,齐家家主决定以比武招亲的方式,为女儿选择伴侣。
好在藏药得到一位道士指点,并在比武招亲中一举夺魁,迎娶了齐远瑶。二人自是情投意合,一起度过了好长一段平静幸福的时光。花黄未贴先理妆,青丝反绕鬓头梳,每当齐远瑶梳妆,藏药总会用那把玉梳为她打扮。
一天,之前帮助藏药的道士又一次探访,表明自己大限将至,欲把自己毕生所学传授给藏药,念及道士对藏药有恩,藏药答应了他的请求,并在其死后,将遗体运回终南山全真教。
本意只是在教中停歇数日的藏药却对全真的武学、道法,尤其是内丹的炼制之术兴趣颇深,三个月后,藏药一纸修书,表明自己的出家之情与休妻之意。
没药与兄嫂齐远瑶一起前往终南山打算劝说藏药回家,为了防止性情泼辣的兄嫂惹出是非,没药先行上山劝说兄长。也许是天命使然,没药在与藏药彻夜长谈后,也萌生了出家之意。
愤怒之下的齐远瑶威胁藏药,若一日不下山,便杀一个山下村民,藏药无奈,愿摒弃双目以消除齐远瑶心头之恨,齐远瑶气急攻心,以为是激将之法,一剑刺去……后来,齐远瑶痛心下山,拜入峨眉。
而拜师全真的二人,虽然同样痴迷炼丹,但道途相差甚远,藏药修炼“内丹”,而没药沉迷“外丹”,二人经常就内外丹孰优孰劣争论不休却无结果。一日,没药研制出了可以使人修为大涨的外丹,便与藏药打赌,不料此丹的副作用导致藏药狂性大发,冲到了悬崖之底。而内疚万分的没药整日研制解药,以图救治兄长,甚至一度走火入魔。
藏药恢复意识以后,发现自己修为大涨,但不能行动,整日独坐在洞谷中。在山洞即将坍塌前,望穿生死的藏药,拿回了早年自己藏在此地的那把玉梳,那把齐远瑶最钟爱的靛蓝玉梳,抚摸在手中,藏药也许是想到了曾经风风火火的齐丫头,想到了田园牧歌的时光,想到了曾经一起钻研炼丹之术的兄弟,嘴角带笑,魂归故里。
此去经年,齐远瑶出师,重到此地寻找藏药,遇到了自己拜师峨眉之前,父亲收养的师兄马横书,马横书以藏药的下落为由,约齐远瑶到山顶见面。原来,在藏药出走,齐远瑶拜师峨眉后,马横书贪念齐家家产,害死齐父,而后又在机缘巧合下,刻意在没药的丹炉内暗动手脚,致使没药的外丹副作用极大而害了藏药。如今,为了齐家家宝雪明刀,企图对齐远瑶下毒手。
“窗前并蒂思华颜,千丝银钩空待月”,齐远瑶倒在了悬崖边的巨石上,像是梳妆一般抚着自己的发簪,嘴角含笑。也许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仍在思念藏药,思念曾经执手簪花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