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千鸦渔女阵
圣女山闷热异常,山路蜿蜒崎岖,十分难行。道路两旁的草比人长的还高,除了前方无尽的路,其他风光都被草挡住了,什么也看不见。洛今朝等人没走一会衣裳便湿了个透,水壶里的水也早就已经喝的精光。好不容易路过个小水塘,没成想里头的水也是黑绿黑绿的,水面上密密麻麻浮着一层死去的小虫子的尸体。
“他奶奶的,这地方比老子的山头还荒,咋个会有人想到在这里建寨子,”王敢累的骂骂咧咧,头上吧嗒吧嗒直往下滴汗, “走了这么半天连个人影都没有,上哪晓得万仙寨和义庄具体到底在何处。”
洛今朝走的呼哧带喘,从水壶里硬是晃出最后几滴发烫的水:“是啊,莫说人影,连只小动物也瞧不见,不是说经常有武林人士来此挑战以证明自己实力的吗?”
王敢摆了摆手:“你们不知道吧,现在已经鲜少有人敢来这了,几年前听说从万仙寨逃回来个人,疯了,成天念叨这里有鬼作祟,说的有鼻子有眼。江湖上一传十十传百,搞得人心惶惶,谁没事为了证明自己上个闹鬼的地方去啊,所以我说我那兄弟真是疯了。”
“哈哈,王敢大哥也信神鬼之说?”
“这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你看这荒山野岭,到了晚上真搞不好窜出点啥来。”
王敢话音刚落,几声鸦叫很应景的响了起来。三人偏头一看,一只巨大的乌鸦正停在不远处一颗歪脖树上,歪着小小的脑袋盯着王敢瞧。王敢捡起块小石子就砸了过去:“你瞧个屁,晦气东西。”
乌鸦扑棱着翅膀飞到地上,它似乎听懂了王敢的话,又哇哇连叫了好几声。王敢本就热的心烦气躁,顺手将手里的长枪一甩,长枪不偏不倚穿透乌鸦的头。三人围过去一看,这乌鸦体型巨大,足有成人男子半个胳膊长,毛色光滑鲜亮。
洛今朝见宋雪庭一直摸下巴,望着地上的乌鸦出神,便问道:“雪庭兄可是觉得有什么异常?”
宋雪庭十分认真的绕了乌鸦几圈,严肃道:“这么大的乌鸦,不知道烤来吃香不香。”
洛今朝语噎:“……你认真一点!”
宋雪庭哈哈大笑:“好了好了,只是想逗你们一乐而已。但这乌鸦确实有些奇怪,你们瞧这山里毫无生气,这乌鸦却长得又大又肥,那他是靠吃什么为生?”
“这晦气东西吃的死尸腐肉吧,”王敢蹲下闻了闻,捂着鼻子嫌弃道,“一股奇怪的腥臭味。”
“就算是吃腐肉,那说明这山中应该有许多死掉的动物供他吃食才对,但我们一路走来什么都没见到。还有一点,乌鸦们喜欢聚集在一起,极少出现单只觅食的情况。”
“的确不可能……”
“嗯?”
宋雪庭顺着洛今朝眼神的方向一看,天边正飞来一片黑压压的云雾,数以万计的乌鸦如一张密不透风的黑色大网,直朝他们兜来。
宋雪庭神色大变:“不好,这是陷阱!”
三人逃跑不及猛的趴到地上,密密麻麻的乌鸦瞬间从他们头顶擦过,王敢甚至能感觉到它们锋利的爪子划破自己衣裳的声音。三人大气也不敢喘,可鸦群才飞过复又折返,完全是冲着他们来的。王敢抬手出枪,将几只乌鸦打下,又有数十只将他包围,饶是他枪法再精,也难敌这么多凶猛的飞禽同时攻来,不大会他脸上就挂了几道血痕,左臂还被叨去了一小块肉。
宋雪庭与洛今朝也有些力不从心,先前那只死鸦身上的腥臭味越来越浓,宋雪庭扑到树下,使出平生力气将被啃食中的死鸦尸体朝远处扔去。果如他所料,大部分乌鸦都朝那只死鸦的方向径直而去。但他们身上也沾染了味道,所以仍有不少乌鸦试图攻击他们。
“它们是靠那只死鸦身上的味道一直跟着我们,我们跑回桥边那口小水塘去,快!”
三人掉头就跑,看见水塘犹如看见救命菩萨,将包袱一甩噗通就扎了进去。乌鸦成群从水面上掠过。待鸦群离去,三人才敢从水中探头。王敢深吸了口气,不想污水竟呛进鼻中:“咳咳咳,憋死老子了,呕,好臭!”
“王敢大哥,你受伤了!”
“那晦气东西嘴也像钢刀似的,叨了我好几口肉。”
洛今朝发现王敢左手臂不断渗出鲜血,想掏出帕子给他擦一擦,才反应过来三人都像落汤鸡一样浑身湿透,散发着臭水塘的气味。他突然想起身上九龙窟秘宝残页,慌忙掏出一看,果然那几张碎纸也已经被泡烂,纸上的字迹模糊不清,轻轻一捏就破了。洛今朝和宋雪庭互看一眼,叹了口气将帕子又塞回身上。
“得快些处理伤口王大哥,这水这么脏,要是伤口感染就糟了。”
“没大碍,我说你们看着那些乌鸦的眼睛没?白不溜溜的可吓死人要。”
宋雪庭道:“我识得此物,叫白瞳乌鸦,是苗疆一带特有的。此山靠近苗疆,所以白曈乌鸦出入觅食也算正常。”
王敢又闻了闻身上,“呕”一声差点吐出来:“我们先赶紧往前走走看何处有清水吧,这身上臭的,快赶上茅坑了。”
三人往前走了很久,终于遇到一条从山顶泉眼流下的小溪,十分清澈,溪水也很甘甜。三人饮了个痛快,又将水壶灌满,顺便在溪里给自己刷了个干净。待一切弄完,天色已经暗下,洛今朝担心王敢的伤势,决定在这先过个夜,好好休息一番。
今天没有月亮,天空繁星闪烁,如一条流动的星河。王敢生了火,啃着干粮道:
“这里晚上倒是好看得很,也不似白日里那么热了。”
宋雪庭在旁烘烤衣裳,忽然指着溪里道:“看!溪里好像有鱼!”
“鱼?”另两人顺着宋雪庭手一指,发现溪里的确有东西在缓缓游动。王敢一拍大腿,撸了袖子就要下去:“这我拿手绝活,你们等着。”
“王敢大哥,让我去吧,你的伤还是不要碰水的好。”
洛今朝脱鞋下河,那鱼游的很慢,他抓准时机,搜一下抓住鱼将它提出水面。可待洛今朝细细一看他手里提的东西,可把他和岸上两人吓得魂飞魄散。这哪里是鱼,分明是一个两岁左右的女娃娃,惨白的脸上两颗大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洛今朝的手正抓在她齐肩的黑发上。
他大叫一声,如烫手山芋般将女娃甩飞出老远,女娃咚的一声又落回水中。他匆匆上岸,王敢抓了根燃了火的树枝往四周一挥:“这、这什么晦气东西?!老弟莫怕,都说水鬼怕火,她敢上来吓哥几个,我给她头发烧光!”
“不知道……她身子冰寒刺骨,肯定不是活人,会不会是哪个带着孩子来挑战的侠士不幸遇难,他的的孩子便也惨死在此?”
“我看可不像,”宋雪庭将半干的身体往身上一套,嘴朝溪中努了努。溪里突然多了好几十个女娃,岁数跟方才那个差不多,正淌着水一点点往洛今朝那里靠近,“大家小心,我们离远些看看她们意欲何为,如果这些鬼娃娃的活动区域是在水中,咱不靠近水便是。”
那些小孩渐渐近了,一模一样苍白的脸和黑色的眼,在这样的山中当真渗人的慌。王敢倒是胆子大,见他们挪动的奇慢,竟抓着火把凑上前想要看个仔细。这时就听远处一声“快灭火!!”,王敢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右侧大石下的一个女娃突然两手往石头一撑,瞬间窜的老高,落在王敢背上,张起血盆大口,冲他脖子咬了下去。
她嘴里两排像鱼的牙齿,尖锐锋利,若不是王敢躲得快,只怕脖子能被一口咬断。他将火把朝水中掷去,而后倒转双臂,将女孩湿漉漉的脑袋紧紧夹住,女孩张口又要咬,王敢也不敢伸手去掰她的嘴,那么锋利的牙定会把自己的手给贯穿。
王敢与女孩僵持间,又有几个女孩冲上岸来,宋雪庭掌风一扫,火堆的火顿时熄灭,洛今朝拨剑在手,朝身材最矮小的那个刺去,只听噗嗤一声正中她后背,奇怪的是她没有流血,也似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歪扭着瘦削的身子,任凭剑在后背中搅动,突然她一个回头,张口就要去咬剑。
洛今朝一惊,缩手收剑,女孩的牙正巧咬在洗心剑的剑尖上,力道之大,震的洛今朝虎口发麻。他发力想将剑从女孩口中夺出,奈何剑正卡在女孩两颗长牙之间,竟像卡在铁山中,一时竟掰扯不动。身侧又有一个女孩张着血盆大口扑来,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光着上半身,浑身筋肉的和尚举长棍直捣女孩口中,将女孩钉死在地上。
“快,快随我走,”一个书生打扮的少年在不远处冲大家挥手,“过了前面那个土坡她们就不会追来了。”
王敢边跑边喊:“奶奶的,快帮我把这晦气女娃娃给弄走!”
宋雪庭又砍翻两个女娃,朝王敢奔去。洛今朝快他一步,揪住女娃后背死命拉扯,奈何女孩搂着王敢的脖子不松手,和尚一棍又至,重重打在女孩额上,女娃尖叫一声从王敢背后翻倒在地。
几人逃到一处山洞内,宋雪庭冲那和尚与书生抱拳道:“多谢二位侠士相救,敢问侠士姓名?”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在下姓梁名元思,壁州人氏,”梁元思指了指一旁光膀的大和尚,“这是我的朋友,玄灯。”
洛今朝双手合十,冲玄灯道:“阿弥陀佛,多谢大师相救。”
“啊呀呀,爷爷我不当和尚好多年了,喊名字就成。元思,你快给这位壮士包扎一下吧。”
梁元思一看王敢血淋淋的手臂,忙从随身背着的箱笼里拿出一堆瓶瓶罐罐还有纱布,他给王敢仔细检查了下伤口:“还好渔女虫毒性不深,否则这位壮士的手臂定然不保。”
洛今朝一愣:“渔女……虫?你是说刚才那些小娃娃吗?他们不是人?”
梁元思将药粉撒在王敢伤口上道:“唔……只能说她们曾经是人。这种渔女虫的宿主必须是新生到九个月左右的女婴孩,头三日早晚喂食蛊虫,之后便要不停给她进食,好让她能提供足够的营养给体内蛊虫。等她长到两岁,蛊虫基本就会侵占她全身,她虽外形是人,但其实早已死去。他们昼伏夜出,十分喜热,所以只要在附近点了火,这些虫就会下意识过来攻击。按理说渔女虫会一直跟着人,但我们前几日跑过这个土坡后她们就离开了,也不知是为何。”
想到那些小娃娃身体里竟然满满都是虫,洛今朝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好可怜的孩子,怎么会有人想出如此变态的做法?”
“这种在苗疆很常见的,还常有重男轻女的中原人,特抱了刚产的女婴过来重金卖给蛊师。”
“熊***真是恶心,”王敢一想到刚才回头与女童面贴面的场景,浑身一阵恶寒,“的亏我没想用枪戳爆她脑袋, 要是戳爆了,岂不是崩我一身虫。”
剩下的人也觉得恶心无比,都默默换了话题,好把这事抛在脑后。
交谈中得知玄灯从小被父母遗弃在少林寺门口,是智慧方丈收养了他,并将他一手养大。但他生性好斗,对经文完全不感兴趣,最爱下山化缘时听说书人讲述绿林好汉行侠仗义的故事。
国难当头,武林不安,玄灯不愿偏安一隅,向智慧方丈表明心迹,方丈并未阻拦,同意他还俗下山闯荡。某日路过华清山见乱匪强抢民女,屠杀村民,玄灯一怒之下夜闯敌寨将乱匪剿灭,但自己也身受重伤,幸得梁元思相救。
梁元思则出生在一个医药世家,自幼秉承悬壶济世的家风,勤学苦读,五岁即可倒背《黄帝内经》与《神农本草经》,十岁已为人看病问诊,被镇上人亲切唤作“小神农”。在华清山救下受伤的玄灯,进而得知外面世道之乱。他辞别父母与安逸的生活,决意跟玄灯闯荡江湖。
“二位年纪轻轻却是一身侠骨,王敢佩服!”
宋雪庭却犯了嘀咕,闯荡江湖闯到这里来,是巧合还是他们另有所谋?
“不知二位上圣女山是为了?”
玄灯脸色突变,啐了口唾沫道:“咱俩是来这寻个臭婆娘的。”
“寻个……婆娘?”
提到这婆娘,梁元思不禁面露愁容:“不怕众位笑话,有位姑娘偷了我的钱袋,钱倒是身外之物无甚要紧,可是钱袋里有我梁家家传的玉葫芦,是万万丢不得的。我与玄灯一路追赶,哪知这姑娘轻功快得很,明明上山的道就这么一条,她却一溜烟人就没了影。我们在山中绕来绕去都遍寻无踪,且此处又危险异常,我们带的口粮要吃完了,今日才决定要下山的。”
“山中很危险?”
玄灯点点头:“可不是嘛,不是一片毒蛇林,就是遇到会攻击人的奇怪花草。还有要走阵法的,走错一步就有暗器伺候,也不知道劳什子闲人在这山上设的。”
“……!”
宋雪庭闻言大惊,洛今朝也似乎想到什么:“难道说万仙寨……”
宋雪庭点头:“没错,圣女山就是万仙寨,万仙寨就是圣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