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被判商业诋毁竞争对手 赔偿沐瞳22万元

2022/10/112446 浏览综合
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沐瞳诉腾讯商业诋毁一案终审宣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赔偿原告上海沐瞳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22万元,并以书面形式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对相关方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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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沐瞳曾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腾讯告上法庭。沐瞳诉称,腾讯编造和传播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阻碍原告与相关合作商的合作,该行为给沐瞳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严重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3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法院认为,被告腾讯选择在双方的手机游戏在印尼市场竞争尤为激烈,MPL职业联赛即将举行的时候,特委托当地律师向原告沐瞳印尼合作商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意在损害竞争对手即原告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原告的竞争优势,构成商业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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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被告腾讯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腾讯上诉意见,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公开文书显示,法院责令被告腾讯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沐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22万元;并就其对原告沐瞳的涉案商业诋毁行为进行澄清,以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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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瞳科技成立于2014年,在东南亚游戏市场成绩斐然,《无尽对决》在东南亚MOBA市场上超越腾讯的《王者荣耀》,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霸主。截至今年6月,《无尽对决》月活用户突破1亿。2021年3月,沐瞳科技被游戏业务品牌朝夕光年收购。
而沐瞳科技与腾讯的纠葛也持续多年。2018年,沐瞳科技创始人徐振华因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偿腾讯1940万。腾讯子公司Riot
Games还曾起诉沐瞳科技MOBA游戏《Mobile
Legends》抄袭《英雄联盟》。之后,腾讯又以《无尽对决》抄袭侵权《王者荣耀》为由,再一次把沐瞳科技和徐振华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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