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殿骑士团罪行的感想
图:圣殿骑士
不知道各位e友对于圣殿骑士团是持什么样的看法?
对于圣殿骑士团的毁灭,我在游戏发布后,断断续续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这件事情超出了我的想象。。。(◞‸◟ )
接下来我将以我个人视角看待关于圣殿骑士团的审判
一、逮捕圣殿骑士团
1291年阿克城惨败之后,只有推罗、西顿、贝鲁特和海法等一些城市堡垒还在基督徒手里。由于基督教军队已经在阿克保卫战中损失大半,耶路撒冷国王也率残部逃回塞浦路斯,从5月19日到8月14日,这些城市和城堡已经无兵可守,纷纷陷落。
图:圣殿骑士与医院骑士并肩作战
至此,十字军国家全部灭亡。圣地的丢失震撼了西方基督教徒。但是,当时无人相信圣地会永远丢失。收复圣地的计划仍然在讨论之中,圣殿骑士团仍然在组织力量反扑。1300年,他们参加了基督教军队对叙利亚海岸和埃及的远征。1302年,新当选的总团长试图在距巴勒斯坦最近的拉德岛建立一个收复圣地的基地。
1306年6月,教皇写信给两个军事僧团的领导人, 要他们回欧洲商讨收复圣地大计。圣殿骑士团总团长德•莫莱于1307年初回到法国,受到国王腓力四世隆重接待。然而,谁都不会想到,几个月后,国王会突然逮捕圣殿骑士,就在逮捕开始的前一天,总团长还为国王的弟媳妇的葬礼护柩。(被腓四安排的明明白白)
图:阿卡围城战中世纪手抄绘本
1307年10月13日,法国国王以亵渎基督、嘲弄圣像、崇拜偶像和败坏风俗等罪名逮捕了法国的圣殿骑士,并没收其财产。实际上,逮捕命令早在1个月前已经秘密下发给法国各地的官员。逮捕密令声称,经过与教皇、主教和王国贵族商议,在宗教裁判官的请求下,国王命令各地作好准备,于既定日期逮捕本地区的圣殿骑士,交由异端裁判所判决。
史料显示,腓力四世的行动并非局限于法国,他的计划是摧毁整个圣殿骑士团。密令下发不久,他就照会各国君主,敦请他们对本国的圣殿骑士采取同样行动。但是,他们明确表示不相信腓力四世所列举的这些罪行,1307年12月4日,英国国王还致函西班牙诸国君主和西西里国王,提醒他们别忘记圣殿骑士团为基督教信仰所作出的牺牲!几天之后,又致函教皇,呼吁他不要相信谣言。(不过这里提一句,英国国王用不着提醒西班牙国王,因为那个说动法国国王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的加斯科涅人是先到西班牙游说,指控圣殿骑士团,遭到阿拉贡国王拒绝后,才去法国的)
教皇克雷芒五世也对法国国王未经他允许便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的越权行为表示气愤。在法国人逮捕之前,在里昂和普扎捷,法国国王确实与教皇讨论过关于圣殿骑士团的不利传言,但是双方并没有作出逮捕圣殿骑士的决定。法国国王的逮捕令中称逮捕“是在教皇属下的巴黎异端裁判官请求下”进行的,似乎想说明教皇对逮捕圣殿骑士一事不仅知晓而且首肯。然而,在10月27日教皇对国王的信中,教皇对国王不经罗马教廷同意就逮捕圣殿骑士进行了严厉指责,因为这种行为侵害了罗马教廷对教会事务和教会人员——即圣殿骑士团的最高管辖权,“众所周知,这是对教皇本人和罗马教会的侮辱。”显然,教皇虽然事前与腓力四世讨论过圣殿骑士团问题,但是并没行批准或授权他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腓力四世僭越了教皇权力。即使巴黎裁判官真的请求过法国国王山而逮捕圣殿骑士,国王的行动在程序上也不足合法的。
从1129年特鲁瓦会议以来的历任教皇都宣布过“圣殿骑士团直属于罗马教廷,不受地方教会和世俗权力的管辖。”不过呢。。。对圣殿骑士团的管辖权之争很快就变得不重要了。被捕的法国圣殿骑士,包括总团长德•莫莱很快便对所控罪行供认不讳。(根据现存的1307年10月和11月巴黎审讯记录,138份证词中只有4份完全否认控罪)
无奈之下,教皇11月22日颁诏,令欧洲其余国家的君主逮捕圣殿骑士,并且以罗马教廷的名义接符圣殿骑士团财产。自此,审判程序才变得合法。从12月开始,欧洲各地相继逮捕了本国的圣殿骑士,査封其财产。
二、审判圣殿骑士团
不过,教皇介入1个月后,争端又起。以德•莫莱为首的 部分圣殿骑士推翻以前的认罪(这里可能是期望得到教皇的保护)教皇以此为理由在1308年 2月中止了法国的审判。法国政府坚决反对中止审讯,而且要求教皇立即签发饬令,取缔圣殿骑士团。为了给教皇施加压力,腓力四世还寻当时的巴黎大学的神学教授的支持,召开三级会议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
图:巴黎大学
巴黎大学的神学教授在1308年3月对国王的提问作出答复:
第一,未经教会的批准,世俗君主无权关押、审问和惩罚异端分子;
第二,圣殿骑士团应该被视为教士,因此不受世俗权力管辖;
第三,现有证据——圣殿骑士们的证词——足以给圣殿骑士团定罪。
总的来看,巴黎大学的神棍们的解释对圣殿骑士团是不利的,因为他们认同了证据的有效性。三级会议制度在 14世纪的法国刚刚萌芽,基本上是专制君主的御用咨议工具。腓力四世在1302-1303年就是在三级会议支持下展开与当时的教皇博尼费斯八世的斗争。
1308年3月,国王故伎重演, 再次召开三级会议。在宫廷大臣们的操纵下,这一次三级会议也没有让腓力四世失望。三级会议的支持就等于人民的支持,在国王与教皇的较量中,国王又得一分。与此同时,攻击教皇的匿名小册子在各地流传。这些小册子指责教皇克雷芒五世袒护异端分子、受贿和任人唯亲,建议法王对教皇和甚至整个教会采取行动。此外,法国国王拿出了撒手锏:他威胁说要将教廷丑闻公布于众。1308初的舆论环境不仅对圣殿骑士不利,也威胁着教皇的地位。
而最终的一击则是1308年6月,以前翻供的72名圣殿骑士在教皇面前又重新认罪。事已至此,教皇如果坚持己见,很有可能重蹈前任的覆辙。7月,教皇同意撤 消半年前的中止命令,重开审判。
教皇与法国国王的争端平息后,教皇将异端裁判官派往各国,组成宗教法庭,并责令各 国教会和君主协助他们调査取证和审讯。在各国宗教法庭之上,再设立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汇总各国的调査结果。对圣殿骑士们的裁决将由各国的宗教会议作出,圣殿骑士团作为一个组织的命运拟由1310年10月召开的公审会议决定。
重开审讯后,教皇将法庭前期的审讯记录细化为88条罪状,西方史学家将这些罪状归纳为6类:异端、崇拜偶像、鸡jian、秘密仪式、拒绝行善和不正当牟利,而最严重的是前4类。(可以去网上百度前四类在国外基督教义中分别代表什么,这里不细说)
上述诸罪,条条都是重罪。否认基督、崇拜偶像违背了基督教止统教义;鸡jian或“同xing恋”在中世纪被视为“yin乱”、“违背自然”,遭到教会的谴责,其罪行比***还要严重,与信奉异教同罪,可判背信罪,因为它会威胁社会存在的基础;而关于秘密仪式,中世纪西方存在着一种妄想的观念:神秘仪式和黑暗孕育邪恶和阴谋,其威力足以摧毁国家,行神秘仪式者必行邪术。
根据《圣经》,异端、sha人、yin乱、行邪术、崇拜偶像和撒谎者将被投入“燃烧着硫磺的火湖里”。1231年,天主教会就足以以此为理论依据将火刑正式引入异端审判:实际上,在1184年和1215年的两次公会议决定将异端分别交由世俗政府处罚以后,已经开始 对异端案件实施火刑。从这可以看出来,如果罪名成立,圣殿骑士团在劫难逃。
图:法王腓力四世
从1307年10月13日到决定圣殿骑士团命运的维埃纳公审会议的召开,对圣殿骑士团的审判历时4年有余。
首先,对圣殿骑士团成员的抓捕费了些周折。其它国家的抓捕比法国晚几个月,在听说法国的逮捕行动以后,许多成员逃逸——直到1312年,维埃纳公会议还通过一个决议:在各个教堂门口张贴通告,号令在逃的圣殿骑士团成员投案自首;在西班牙,抓捕还遇到了抵抗,因为在“再征服运动”中构筑的城堡和要塞依然控制在圣殿骑士团手里。 抵抗持续到1309年5月。此外,教皇的中止令也使审讯工作耽误了半年。
审讯工作直到1311年10月宣告完成,结果是:在意大利,只有那不勒斯、佛罗伦萨和教皇国的圣殿骑士认罪,在英国,只有3人认罪,在西班牙和德意志,无人认罪。法国的审讯具有戏剧性:法国的圣殿骑士包括总团长、支团长和巡查官早在1307年10-11月之间已经大部分认罪,在1308年1月,部分人翻供,半年后又承新认罪。但是在1310年2月,532名圣殿骑士在设在巴黎的教皇调査委员会面前翻供,为圣殿骑士团辩护。5月12日,在法国国王的干预下,其中的 54人以“异端”之罪被烧死,其余则重新认罪。1312年3月22日,维埃纳公会议宣布“取缔圣殿骑士团!”
至此,这个以保护十字军国家和甚督教信仰为目的的***组织结束了它192年的历史。它的财产被转移到医院骑士团名下。(医院骑士团:喵喵喵???)那些在审判中无法为其定罪的圣殿骑士,有的被送到其它修道院,有的继续住在以前的房子里。
至于那些“异端”或死不改悔的圣殿骑士则被判以年限不一的有期徒刑。圣殿骑士团领导人的命运留待教皇亲自裁决。1314年3月,先认罪,后翻供,并且坚持到最后的总团长德•莫莱和其他几位领导人被处以火刑,以文火烧死。
图:两名圣殿团员被处火刑
图:总团长德•莫莱
三、关于罪名的看法
关于骑士团的一些罪名,有些观点认为:
①由于长期在东方生活,有些圣殿骑士有可能耳湍目染地接受了异教的影响;
②由于圣殿骑士章程内有严禁亲近女色,因此在他的营房里盛行鸡jian。
③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圣殿骑士团在整体上有罪,但是不排除它的些下属机构里有亵渎圣灵的现象。
诚然,这些可能性不能排除。但是呢,这里也很明显的不合理之处:
其一,圣殿骑士团在东方接触最多的异教徒就是穆斯林, 而穆斯林是不拜偶像的。因此圣殿骑士团接受异教影响而崇拜偶像之说法可以一眼丁真,鉴定为:假;
其二,由于长期不近女色,团员们难免产生同性恋倾向(就像在现代的监狱里那样)问题是这种合乎常情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在1291年以前,有对圣殿骑士团的各种指责: 他滥用基督教徒捐赠的财产,他与其他军事僧团、宗教机构和基督徒贵族内讧,他与穆斯林统治者签订和约,他作战不力,他的成员傲慢、冷酷,狂喝烂饮,但就是没有鸡jian的指责。 显然,这是一个不能证伪也不能证实的问题。
其实,圣殿骑士团在圣地为基督教事业作出的牺牲和被俘的圣殿骑士宁死都不肯改信伊斯兰教的行为结合起来,不难得出圣殿骑士团无罪的结论。为了给这个结论增加些分量,我借用两条分别来自被审者和审判者的原始资料:
其一,圣殿骑士团发言人对教皇的调查委员会说的话:加入圣殿骑士团者不乏诚实、虔诚的名门显贵,如果发现入团仪式亵渎上帝、秽不堪言,他们为什么不激烈抗议,将其公布于众?
其二,是1312年维埃纳公会议上的教皇1号诏令:4/5教会高级官员认为“在现有的证据状况下,应该给予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否则,会有违正义,令上帝震怒。” “虽然按照现有的证据不能对它进行定罪,但是加在它身上的罪名已经使它名声扫地,不能再指望善良的人们加入它,所以,我们决定不以终审判决的形式,而是以法令的形式取缔它。”
图:骑士团立像
虽然这个决议声称不是“终审判决”,但是它在法律上就是终审判决,因为它最终决定了圣殿骑士团的命运。罗马教廷取缔了圣殿骑士团,却没有像对待其他异端案件那样对它进行异端谴责,实际上是宣布——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加在它头上的罪名不成立。罗马教廷的暧昧态度使我们无法给圣殿骑士团案定性,更确切地说,它是一起冤案,因为异端裁判所没有给审判对象记罪;但它又确实遭到了残酷镇压,大量圣殿骑士包括总团长被以“异端罪”处以火刑,更多的人被处以年限不等的监禁。我只能说,这是起非常离谱且荒诞的审判。
图:中世纪火刑
参考资料:
《圣殿骑士团兴衰论》——郭建淮
《新骑士:圣殿骑士团史》——冯尔科姆•巴伯
《中世纪骑士制度探究》——倪氏光
《圣殿骑士团:潮起潮落》——沈坚
《世界中世纪史》——孙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