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抄袭or未抄袭,到底抄袭的界限是什么?
修改于2018/09/151077 浏览综合
写这篇贴的原由是因为在9月3日的时候我发表过关于《疯狂动物城:筑梦日记》这款游戏的一篇测评,于是最近在在评论区中,便有两位玩家就《疯狂动物城:筑梦日记》是否抄袭《梦幻花园》展开讨论。A表示两款游戏之间存在抄袭,而B不认同A的看法,两款游戏只是玩法同而已。
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能十分的断定这款游戏是否抄袭。于是,我去查找了相关资料,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样的程度构成了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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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人并不是法律相关专业学生,我只是个工科生,所以有些不完善或是错误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首先,凡是抄袭便会涉及到《知识产权法》。所谓《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而《知识产权法》又包括了几种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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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游戏中比较受关注的便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等。
一款游戏包括了规则、玩法、文字、图案、音乐、角色,而这些可以构成代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一般可以在这些方面判定一款游戏是否侵权。
从某种程度上说,游戏规则上的创新是非常难的,所以,很多游戏不可避免的会发生规则相同甚至规则类似的事件。
就目前而言,中国司法实践中尚未存在因两款游戏的游戏规则相似而认定后开发的游戏构成对先开发游戏的侵权。因此,模仿其他游戏的规则还尚在安全的范围内,但不排除将来的可能性。
而游戏玩法是否侵权也很难定义,目前国内仅有《炉石传说》与《卧龙传说》这一案件是法院认定《卧龙传说》开发者并未通过自己合法的智力劳动参与游戏行业竞争,最终判决《卧龙传说》的抄袭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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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游戏抄袭案例则是通过游戏元素来决定,也就是玩家常说的换皮。
这一类侵权非常好判决,只要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那么就算侵权。但“适当引用”的界线仍旧是存在争议的,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即便规定是这么写的,但是对剽窃作品的认定很难把握,除非抄袭的非常明显。
例如:《迷失岛》与《Mojo密室逃脱》案例,从图片可以看出抄袭成分非常明显,谜题的设置以及图片都存在严重的抄袭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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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我一点都不可口》与《萌兔私房菜》案例中,同样也存在明显的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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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法院不认定抄袭的案例。
在《我叫MT》与《超级MT》的案例中,《超级MT》在《我叫MT》上线不久后才发行,并号称是“我叫MT原班人马打造”,对此,《我叫MT》认为《超级MT》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相似的游戏名称、相似的人称,侵犯了其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遂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
但法院认为《超级MT》的名称以及人称未实现文字作品的基本功能,无法构成侵权。同时《超级MT》和《我叫MT》两款游戏中的人物形象、武器及服饰差异较大,不构成近似,也无法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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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定《超级MT》存在明显的搭便车恶意以及虚假宣传故该游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赔包括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在内共计53.5万元。
除去以上几类侵权,还有商标侵权。
商标认定的关键是注册类别和商标的相同或近似。
在注册类别的相同或近似中,注册类别与对方商品的类别必须是相同或近似的才能去追究其他公司商标侵权的责任,故而很难赢得商标案件的诉讼。
而在商标相同或近似中,比上一类更容易赢得诉讼。这类要求游戏的名称与商标会导致玩家混淆。比较经典的是《开心消消乐》维权案例,古川公司的“开心消消乐”商标已经与乐元素公司的“开心消消乐”商标构成近似,构成侵权,赔偿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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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构成抄袭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版权抄袭。
即抄袭游戏画面及人物形象、抄袭游戏剧情、抄袭游戏代码、抄袭游戏音乐等等,玩家不能明显感觉到两款游戏之间的差异的。
2、玩法抄袭。
游戏玩法不受著作权保护,除非存在整体游戏的大量模仿、“搭便车”宣传等手段,可以勾陈不正当竞争。
3、商标抄袭。
注册类别相同或相似、商标相同或相似即可构成侵权。游戏因为其多样性,不如单个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侵权这么好分辨,但是也依旧能够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来判别是否侵权。
制作一款游戏不容易,就如同拍摄一部电影,甚至大多数游戏在作品收益上比电影要少了不知道多少,但我还是希望各个游戏公司、游戏制作人能够坚持原创。抄袭不论在哪个领域都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同时一个公司出现抄袭现象必定不会再被消费者所信任。即便如此,抄袭现象还是屡见不鲜。在这里希望各游戏公司谨慎选择。
我们可以接受游戏收费,但不能接受游戏抄袭。
参考资料:《知识产权法》、《商标权法》、《著作权法》、律荫网文章《手游《我叫MT》诉《超级MT》抄袭 艰难获胜》、游戏葡萄文章《到底什么才是游戏“抄袭”?丨一周说法》、网易游戏频道文章《法律专家谈游戏抄袭:什么样的内容才算侵权?》、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