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趣闻】民抓官,官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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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来的趣闻就是有关于朱元璋治贪吏的办法。
在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贪吏可谓是严抓严打,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民抓官”,鼓励老百姓抓贪吏进京治罪。
但其实,不止“民抓官”,“官抓官”也可以。

这个时候,就要来举例“李仲文案”了。
宁波知府李仲文派小吏冯仁生去慈溪县出差,谁知那冯仁生狗仗人势,在当地各种吃拿卡要。慈禧县丞秦仲璋却是好汉,立刻响应朱元璋号召,把冯仁生捆了,送到南京治罪。这个案子,可是大明开国第一件“官抓官”案件!
朱元璋知道后十分高兴,把冯仁生给办了,再把秦仲璋提升为宁波知府!
那原来的那位知府大人李仲文咋办?被降为了慈禧县丞,跟秦仲璋的职位调了过来。
朱元璋还给李仲文“暗示”:想再当知府?你也抓个贪吏来换!
以《明实录》记载,自这桩风波起,明朝官场上“官抓官”成风,一开始还是抓小吏,后来就连清官拒人贿赂,都是接下来把行贿官员当场捆了扭送司法机关。官员间互相揭发更成了常事。
二百多年后的明朝名臣高拱感叹:虽说这招过分了些,但元朝时官官相护的腐败歪风,却真被明太祖这么狠砸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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