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故事:
A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家里孩子太多了,就丢弃给了B,并对他说孩子不要了。
B得到了孩子,抚养他成人,户口也到自己名下。孩子长大了,考上了名牌大学,还上了电视。
A从电视上看到了孩子,而且看到他名牌大学毕业还有一份好工作,想把他要回,就联系上当地警方说这个孩子是被B拐走的。B不愿意,坚持说孩子是被A弃养的。
今时不同往日,以前没有dna技术,现在有了,而且当地法律也有新的法规,孩子归生理学父母所有,如果B没证据证明孩子是A弃养的,那么孩子归A,而且法律也要追究B拐卖儿童罪。
好了,现在是新法规不合理呢?还是怪A呢?